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支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特制定《琼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6月6日,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为规范我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开始着手起草《办法》,于7月4日至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参考《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及各方建议制定《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23条,对琼海市安全生产举报范围进行了界定,对举报的受理、有权调查处理部门进行了明确,对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对举报奖励适用范围、适用金额以及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保密管理进行了规定。
四、《办法》主要解决的问题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
五、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应急〔2022〕160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琼应急〔2023〕70号)、《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海府〔2019〕223号)、《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