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个人消费者:
为庆祝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进一步加大汽车消费激励力度,持续释放消费潜能,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琼海市四季度汽车新购奖励活动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具体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购车发票价(含税)区间 | 调整后奖励金额 | 调整前奖励金额 |
6万元(含)-10万元(不含) | 1,200元 | 800元 |
10万元及以上 | 3,000元 | 2,000元 |
(一)奖励标准提高。
自2025年12月18日(发票开具时间)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琼海市汽车销售商户处购买新车(个人乘用车),其一次性购车奖励标准调整如下:
(二)新设奖励名额
12月18日起,新设“10万元及以上”档次100个奖励名额。
二、执行说明
1.时间节点:本次奖励标准提高及名额新增的生效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在2025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购车(以发票日期为准)的申请人,仍按原方案的奖励标准(800元/2000元)及名额池申领,名额用完即止。
2.活动与申领截止时间:本次购车奖励活动的购车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与申领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均保持不变。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及时购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领。
3.预算与名额管理:活动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名额及预算执行,先申请审核通过先得,用完即止。
4.其他事项:除本通知明确调整的内容外,原方案中关于活动对象、参与商户、申领平台(“海易兑”)、申领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规定均继续有效,请申领人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由琼海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活动实施期间,如有其他调整,将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琼海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