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海南省关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十条措施》(琼府办〔2021〕41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农田种植槟榔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农字〔2022〕119号)、《琼海市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农字〔2022〕191号)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严格控制我镇基本农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做法,全面开展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2022年完成清退涉及“非粮化”问题面积共1500亩。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整治范围,突出整治重点。
(二)坚持分类处置,有序恢复种粮。
(三)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推进。
(四)谋划产业转型,稳定种植收益。
(五)做好动态监管,严格遏制增量。
四、工作重点
(一)各村逐村逐户逐地块做好摸底调查,对黄化现象比较严重、枯死的成片地块槟榔进行整治。
(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永久基本农田、水稻功能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以及“两高”沿线范围内处于幼苗期、黄化退化失管、低质低效槟榔园或其他低质低效非粮经济作物逐步清退。
(三)处于过渡期内的槟榔园,可采用“槟榔+粮食”的复合种植模式,引导农户套种大豆、花生、地瓜等作物,既保障农民收益又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四)完成清退的地块,各村要指导农户完善排灌设施,确保清退后能恢复种植粮食作物,杜绝撂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宣传。
(三)强化工作调度和检查指导。
(四)强化目标考核,推动“非粮化”整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