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21〕52号);
2.《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放权工作的通知》(琼民便函〔2021〕1055号)精神;
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2〕23号)。
二、总体目标
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梯度社会救助格局,扩大会山镇审核确认权限,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压缩审核确认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下放内容
从2022年3月15日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中原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职责
(一)村(居)委会职责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协助做好受理审核工作。
3.落实主动发现机制。
(二)镇政府职责
1.履行主体责任。
2.完善经济核对机制。
3.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
4.推进基层协同办理。
5.夯实基层能力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2022年3月15日前)。
(二)组织培训指导(2022年3月30日前)。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