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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户自建房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的告知书

2026/01/13 6.4k 阅读 519 点赞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户自建房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的告知书

各位农户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户自建房管理,保障住房安全、维护村容整洁、优化人居环境,根据《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户自建房相关管理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农户自建房须提前向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建房申请,如实填报建房选址、占地面积、建筑层数、结构类型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并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建房、违规占地建房、超面积建房或擅自改变建房规划,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建房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或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施工过程中需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做好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建材堆放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高空坠物、坍塌等安全事故。

    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房屋建设质量,保障居住安全。

    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自建房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含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等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及危险废物,清理责任归属建房农户。

    严禁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道路两侧、河道周边、农田空地等场所,不得影响村容镇貌和公共环境安全。

    如需处置建筑垃圾,应运送至中原镇建筑垃圾调配场堆放。

    管理人员:陈华冠 15091978702;周选冠 13379906355

    若违反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四、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14:30)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施工期间应做好扬尘控制,对施工场地适当洒水降尘,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遮盖密闭,防止沿途撒漏。

    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区域堆放建筑材料或开展施工活动,确保交通通行顺畅和公共空间整洁。

    五、配合巡查监管工作

    我镇已组建专项巡查队伍,对辖区内农户自建房施工情况、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如发现违规建房、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将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六、咨询与举报方式

    如在自建房审批、施工、建筑垃圾处置等过程中有疑问可前往镇政府相关科室咨询。若发现违规建房、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62685641

    美丽中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规范自建房管理是保障大家切身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位农户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我镇自建房管理工作,携手打造生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宜居的美好家园。

    特此告知。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20261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