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根据《琼海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二、目标任务
我市今年计划全部完成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剩余危房改造,并基本完成因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改造任务,做好住房安全保障扫尾工作。
三、组织机构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琼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莫萃敏同志兼任。
四、改造原则
(一)坚持标准、精准管理。
(二)农民自愿、政府支持。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
(四)科学规划、节约用地。
(五)政策公开、阳光操作。
五、补助对象
居住在农村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住房安全没有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困难残疾人家庭和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一般困难户。
六、补助标准
(一)D级危房
1.2016—2018年脱贫户(红本)、2019年脱贫户、2020年因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户、低保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2014、2015年脱贫户以及2016年脱贫户(蓝本)D级危房拆除重建,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户、残疾人困难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5万元。
4.一般困难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1万元。
(二)C级危房
1.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改造补助按实际工程造价计发,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实际工程造价由各镇(区)政府组织评估确定。
2.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含异地重建)的C级危房,按不超过1200元/平米进行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七、资金筹措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需资金61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筹措。
八、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2017〕1461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扶贫资金支出绿色通道的通知》(琼财库〔2017〕15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九、改造建设标准
(一)严格建设标准。
(二)确保改造房屋建设标准。
十、报批程序
(一)农户申请。
(二)村民主评议和公示。
(三)镇(区)政府审核。
(四)市住建局审批。
十一、工作要求
(一)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二)采取适宜改造方式。
(三)坚持节约用地。
(四)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
(五)全面推进农房报建工作。
(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七)继续深入开展“千企帮万户”活动。
(八)完善危房改造验收程序。
(九)严格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
(十)完善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十一)按时上报信息。
(十二)时间节点要求。
(十三)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
十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
(四)加强廉政监督。
(五)广泛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