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于2019年下半年起着手准备垃圾分类前期工作。2020年6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除海口、三亚、三沙、儋州4个市外,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重要意义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可以回收宝贵的资源,同时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践行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存环境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为落实该方案要求,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联合琼海玉禾田公司,经多次实地考察、开会研讨,选定嘉积城区先锋小区、万泉语润小区、蔗园社区以及博鳌镇朝烈村委会作为我市垃圾分类试点单位。一是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琼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且在征求各镇(区)及相关单位意见后完成了实施方案的修改。二是完成8座综合垃圾分类屋、36座四分类垃圾亭的制作安装。三是组织业务骨干前往广州、江苏、福建等省份以及我省琼中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学习调研。四是组织编制单位、试点单位及琼海玉禾田公司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