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促进儿童健康,防治出生缺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我省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妇幼〔2021〕2号)要求,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死亡率,改善患儿的预后和生活质量。向家长充分告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重要意义;按“应筛尽筛”原则,以实际活产为基数,各级助产机构筛查率达95%以上;筛查阳性新生儿心脏超声检查率达90%以上;为筛查机构、诊断机构配备必要设备。
三、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健康教育。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意义,提高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二是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转诊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在各级助产机构(以下简称筛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以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转诊至省级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为3家筛查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配备听诊器、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各一套,为2家诊断机构(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配备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各一台。设备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行统一购置后分发,设备购置工作原则上在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