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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积镇人民政府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发包公告

2025/08/10 1.8w 阅读 347 点赞

嘉积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电动巡逻车

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了做好嘉积镇人民政府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采购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嘉积镇人民政府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建设单位:嘉积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预算费:48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6辆四排11座电动巡逻车

(五)采购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4.资质证明材料。

5.报价函。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其他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遴选办法

1.有意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3家及以上供应商时,由本单位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综合评定,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发包预审,提交镇班子会议议定,选取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3家供应商时,该项目将择期重新发布公告

4.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5811日至81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嘉积镇人民政府4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2933202


附件:采购标准


附件:采购标准.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