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塔洋镇千秋村农贸市场项目竣工测绘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竣工测绘单位、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塔洋镇千秋村农贸市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塔洋镇千秋村
3.项目投资情况:塔洋镇千秋村农贸市场项目施工合同金额1255522.23元;
4.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地上2层农贸市场;总用地面积:212.21㎡,总建筑面积:399.36㎡,一层占地面积:199.68㎡,本次建设包括农贸市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配套内容。
5.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完成项目项目竣工测绘工作、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出具竣工测绘成果、竣工检测报告书,并对所出具的成果负责。(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服务费:项目竣工测绘费参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2009版)进行计算,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费用按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费用的1.2%计取,最终以结算审核结果为基准计算。
三、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测量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相应资质及相关证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原件),报价单密封另装;
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期限:
2025年8月28日—9月3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日17:00前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我镇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供应商资格、资质、信用、专业技术能力等,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服务单位。
2.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单位,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项目办
联系电话:0898-62630241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