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坟墓迁移公告
为维护被征地迁坟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琼海市原外环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旺海路-富海路)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批准琼海市原外环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富海产业园区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旺海路市政道路工程、盛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富海产业园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地有关事项的请示》(海自然规〔2023〕2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和项目建设要求,在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经排查,目前还有疑似无主坟墓尚未确认,为加快该项目建设,现将疑似无主坟墓信息(附照片)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告:
一、迁坟范围
琼海市原外环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旺海路-富海路)项目涉及塔洋镇联先村委会民群、昌文村集体土地范围内、义方服装厂后面。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0日—26日
请坟墓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塔洋镇登记
确认并办理迁坟相关事宜,逾期未联系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主坟,由塔洋镇人民政府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0898—62910351(塔洋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