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迁坟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FH-27号地块及相关富海隔离带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FH-27号地块《琼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FH-27号地块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5〕56号)《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批准琼海市原外环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富海产业园区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旺海路市政道路工程、盛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富海产业园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地有关事项的请示》(海自然规〔2023〕2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和项目建设要求,在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FH-27号地块及相关富海隔离带项目涉及塔洋镇联先村委会民群、联强、昌文等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140.51亩,具体四至见实地界桩。
二、登记时间
请该地块范围内的坟主于2026年5月15日前,到塔洋镇人民政府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迁移完毕。
三、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898—62910351(塔洋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