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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5/10/22 1.4w 阅读 397 点赞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 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 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再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为避免您在年满60周岁时,因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造成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各位参保人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前往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补缴业务。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该项业务。

咨询电话 0898-62936297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