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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高校毕业生政策》解读

2023/06/05 1.1w 阅读 358 点赞

我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分为几大块:

一、毕业生实名登记报道;

二、就业服务;

三、创业服务;

四、职业培训。

毕业生报到与实名制登记

1.就业登记

2.未就业登记

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属地的就业部门报到与实名登记;海南籍的可以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大厅或海南人社APP报到与实名登记。登记后,就业部门将针对毕业生实际情况开展未就业人员就业推荐、就业见习推荐等服务。

就业和创业服务

贵校和我局在学校共同建立了“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业创业供需对接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质量和效率。

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业见习推荐、《就业创业证》申请发放等。

创业服务:包括创业指导、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项目入驻琼海市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

职业培训

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等。

以上讲了这么多的服务项目,归根到底还是要有政策的支撑和落实。下面讲解一下有关高校毕业生政策:

一、就业、失业、创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2.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3.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等情形

(二)失业登记: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3.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灵活就业处于失业的;4.零就业家庭成员。等情形

(三)创业登记:有工商营业注册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创业。

二、就业见习补贴

被认定为琼海市就业见习基地,并组织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12个月全日制就业见习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琼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见习基地统一购买,并在初次见习补贴申领中提交申请。

三、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小微企业名录”核查)或社会组织(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hinanpo.gov.cn核查),可申请补贴。

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和未超过择业期年限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其为招用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六、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单位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