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试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实施“集成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积极探索“集成审批”制度,推动部门之间整合人员配备、优化专业力量、集成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门、一网、一窗”办事方式高效率服务企业和群众,积极推动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审批局牵头制定了《琼海市试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实施“集成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市综合执法等16个部门的意见,共收到9个部门复函,其中7个部门无意见,市司法局、市交运局所提意见均已采纳。
二、目标任务
为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秩序,深化我市 “一枚印章管审批” 试点改革,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办理流程,通过本《实施方案》明确集成审批事项范围,细化审批办理程序与材料要求,规范审批时限与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责划分、事中事后监管、宣传培训等配套管理制度。
三、起草过程
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琼海市深入推进 “一枚印章管审批” 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办理实际情况,对审批流程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建立、时限压缩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制订了《琼海市试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实施 “集成审批” 制度的实施方案》。与传统审批模式主要区别是将多个依次办理的审批环节改为多部门同步审批,明确了各环节办理时限及权责划分,经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琼海市试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等许可事项实施 “集成审批” 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包括指导思想、实施事项范围、办理程序、保障措施等 4 个方面内容: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以提升审批效率、便利群众办事为核心目标,通过整合审批流程、建立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集成审批服务体系,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实施事项范围。明确审批事项为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相关许可事项,主要涵盖琼海市城镇区域内非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市政道路相关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审批”,以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审批许可事项,具体包含城市道路挖掘、桥梁上架设市政管线、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树木移植砍伐等 7 个业务办理项。
(三)办理程序。确立 “一窗受理、集成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 的审批模式。
一窗受理:申请主体按实际需求准备一套申请材料,针对单一或多个事项填写审批申请表,向市政务服务大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窗口申报,窗口完成初审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集成审批:综合受理窗口通过审批系统同步推送申请材料至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交警等相关部门,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占用复杂程度分别在1个工作日或 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限时办结: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7个审批事项的集成审批时限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统一发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办结后,在制证综合窗口统一印发《许可证》或《批复文》,加盖 “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 出件。
(四)保障措施。
明确权责划分: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交警等部门负责现场踏勘并出具核查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重复核查;
加强指导服务:相关部门现场审查后当场告知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通知限期整改,同时强化业务指导与统筹协调;
强化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结后 3 个工作日内推送材料至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该中心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做好批后核查与日常督查;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改革政策与成效,提升公众知晓度,开展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保障集成审批工作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