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琼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结存情况
2024年我市交存维修资金0.37亿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7.62亿元,总余额为7.69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琼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 39 件,拨付资金 466.33万元。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4年我市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四类维修项目分别是供电、电梯、消防和屋面外墙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占使用项目总量的86.8%。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4年我市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 14件,拨付资金105.09万元,应急程序使用25件,拨付资金361.23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64.1%、77.5%。
2024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 一般程序使用办件数 | 一般程序拨付资金 | 应急使用办件数 | 应急程序拨付资金 | 办结件数合计 | 拨付资金合计 | 备注 |
1 | 14 | 1050984.24 | 25 | 3612357.28 | 37 | 4663341.52 |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市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协定存款,截至2024年底,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0.3亿元。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629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