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全体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历史悠久的节庆习俗。然而,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人口与建筑日益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风险、空气污染、噪声扰民及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共同守护琼海的碧水蓝天与祥和安宁,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告知如下,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明确禁放区域与时段
1.全年全域禁放区:嘉积主城区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任何品种的烟花爆竹。
2.春节元宵重点禁放区: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的全部行政区域,在2026年2月16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3月4日(正月十六)期间,实行全面禁售禁放。
3.其他区域:在禁燃区域外,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周边、林地防火区、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重点场所及周边范围,一律禁止燃放。
二、知晓违规燃放后果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等部门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倡导安全环保替代
我们积极倡导并鼓励广大居民朋友移风易俗,选择电子鞭炮、电子礼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加安全、环保、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表达喜悦,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共同营造绿色、清新的节日环境。
四、携手共建监督防线
每位居民都是美好家园的守护者,我们恳请大家不仅自己遵守规定,还能积极向家人、邻里、朋友宣传我市的禁放政策,主动劝阻在禁放区、禁放时的燃放行为。发现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欢迎广大居民主动拨打110(公安) 或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衷心祝愿全市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