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落户渠道,积极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问题通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制定《琼海市高层次人才及家属落户实施细则(试行)》。
二、文件出台依据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
(二)《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琼府〔2017〕66号)
(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问题通知》(琼人社发〔2018〕64号)
(四)《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琼办发〔2019〕 104 号)
三、总体目标
该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畅通高层次人才落户渠道,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由十个条款组成,分别为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落户地址等方面的内容。第一条为制定依据以及不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情形;第二条为高层次人才分类;第三条为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范围;第四条为大师级人才落户条件;第五条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落户条件;第六条为拨尖人才落户条件;第七条为在我省全职工作的人才落户条件;第八条为落户地址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为其他事项。
五、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