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批准琼海朝阳22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征地有关事项的请示》(海自然规〔2025〕23号),同意征收琼海朝阳22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需对该地块25.623亩土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迁坟的位置及面积
琼海朝阳22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位于我市嘉积镇南堀村委会,不偏村委会地段,涉及征收南堀村委会银五、银六、银七、银八村,不偏村委会第十村集体所有土地,用地总面积为25.亩具体四至见实地界桩。
二、迁坟时间
请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主于2025年12月5日前到嘉积镇人民政府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在2025年12月19日内迁移完毕。
三、逾期未办理迁坟手续的视为无主坟墓。
四、无主坟墓、未按约定时间迁移完毕的坟墓,将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0898-62925920(嘉积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嘉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